约克老街 |
内容介绍
约克,最早是由罗马人在公元71世纪时建造,好像在英国的历史上到处是罗马人的痕迹,至今已经1900年。可以说,约克代表了英国的历史。现在约克大约有12.5万人口,也是英国规模较大的城市。又要说到荷兰人。历史上,荷
约克,最早是由罗马人在公元71世纪时建造,好像在英国的历史上到处是罗马人的痕迹,至今已经1900年。可以说,约克代表了英国的历史。现在约克大约有12.5万人口,也是英国规模较大的城市。 又要说到荷兰人。历史上,荷兰人占领了美洲的一块大陆,取名为新阿姆斯特丹。若干年后,约克的英格兰人从荷兰人手里将新阿姆斯特丹占为已有,并命名为新约克:new york。现在,我们称它为纽约。原来是纽约是这么来的,可见历史上荷兰人也是了不起的强盗,他们依靠强大的海上力量征服了一个个大陆,然后是工业革命,英国人的崛起,遍布世界的殖民地。在马克思那个年代,看到的就是这些列强们已经瓜分了世界。 我们昨天住在斯多克顿(stockton-on-tees),它是一个港口城市,工业城市。 今天十点到达约克,就去参观约克大教堂。它是一个建了250年的辉煌大殿,距今已经600多年。教堂内正在做礼拜,牧师在布道,信徒们正襟跪坐,气氛庄严肃穆,参观者只能在后排站上几分钟。自从在梵帝冈大教堂第一次看到忏悔室时有所震惊后,我对教堂的感觉除了华丽还有些不解,人们就那么需要用如此华丽的宫殿来寄托自己的灵魂?还是精神的境界需要用物质的极限来表达和衬托?从教堂出来,同事们分成几路,逛街购物的,去看古城墙的,我则去肉铺街。 导游书上说肉铺街虽然已经不卖肉,但仍保持着中世纪的石板路和老建筑,街两边的楼房相隔很近,如果是恋人的话,隔街相吻也是可以的,便决定去一看。 二、肉铺街 照着导游书上的小地图,七拐八弯的,因为这里的马路都不是笔直的,我就怕走冤枉路,见两位警察站在十字路口就上前问讯,原来我已经在肉铺街口了。问完话才发现路口聚集了很多人,望过去,原来是从教堂里走出来一队衣着华丽的队伍,队伍前的老者身穿红色主教服,边上一位神情高贵的女士披了一件镶着金边的黑披风,在队伍的后几排,几位妇女则穿着典雅的礼服。这一队人朝肉铺街走来,前面有警察开路,后面也有警察殿后。猜想这些人不是贵族也是名流,在做了礼拜后,对老街作一个巡视。我想给那位神情高贵的夫人拍张照,可她见了我的镜头,几次则过头去回避,也许她不愿被人拍吧。可是,后来我与团长碰头后,他兴冲冲的说起在路上遇见了主教,一位夫人还很配合的让他拍照,核对下来正是那位夫人,不禁晕倒。 异性相吸的定理真是永恒,不论大小与内外。面对黑头发黑眼睛的英俊团长,她一定觉得自己依然很有魅力吧。 肉铺街不过三五百米长,街面排满了纪念礼品、小食、咖啡、首饰店铺,小而精致,琳琅满目。看见一个买明信片的小店,0.5镑一张,是贵了点,一般的店价格在0.2-0.3镑,谁让它是在肉铺街呢。进去,是个咖啡店,柜台上没人照应,客人却不少,呷着咖啡看着玻璃外的街景。端盘子的侍者示意自己拿吧,我把硬币放在柜上,出了门。抬头找相隔很近的楼房,其实就一幢,近的可以握手,但相吻的话还是有点风险的。 情不自禁走进一家首饰店,从来不买这些小玩意的我,还是挑了些耳环,吊坠,想把这份闲散轻松带给朋友们。出了肉铺街,在旁边的露天集市上见一手艺人在一个类似缝纫机的机器上,将一块彩色板根据顾客的需要,通过脚踏板带动钢针,一笔刻出连着的艺术英文字母。在教堂前的拐角,一位上了年纪的街头艺人,手弹吉他唱歌,双脚踩铃敲鼓,还捎带卖些小玩意儿,够他忙乎的。这样的英国离我们近了起来。 三、童年的娃娃 再向前走,出了城门右拐,见一卖娃娃的小店,橱窗里全是各式的漂亮娃娃,看着看着就看回了童年。我小的时候,中国的娃娃基本是扁平式的,既没胸也无臀,以布娃娃居多。上小学时候,妈妈给了我一个洋娃娃,是妈妈的病人送给的。娃娃是用塑料制做的,头和手脚都是可拆卸的。娃娃穿着可以脱卸的小衣服,小裙子。在那时,这样的娃娃真是太漂亮了,但唯一让我有点尴尬的是娃娃有一对连我都还没有的丰胸。我常常抱着洋娃娃和小朋友一起玩,其实是为了眩耀。小朋友哪经得起这样的诱惑,每每想抱一下,就来讨好我。还不成的,就指娃娃的胸,大喊下流,下流。 这时,我就有些吃瘪,灰溜溜的想不明白。 有一次,在小玲家的门口,小玲要玩我的娃娃,我不肯,她抓住娃娃的头用力一拽,娃娃的头身分离了。我就吓唬她,要你赔!她吓的不知怎样才好。这时,她妈妈,一个生了五个女儿,还想生第六个孩子的山东大妈出来见状就说,我给你把头缝上。我心里得意地窃笑,生怕她看出破绽,嘴上说算了就开溜了。后来的我,也变得和娃娃一样青春美丽,现在,虽然已经有了白发,但回想来依然温馨。 四、街头艺人 从柳园饭店出来,跟万先生说起街头艺人,万先生的嗓音就有些个高。他说,国内有本书。在介绍中把街头艺人作为流浪汉来描述,这-是-错-误-的。街头艺人也是艺术家,只是他们的演出地点和方式不同,他们的曲目更适合在街头这种开放式的平台,他们更加平民化,他们以此赚钱与在音乐厅里的音乐家们赚的钱是一样的。而且,他好像还说,有的街头艺人也是有营业执照的。然后,他举了个在英华人的例子,说实在的,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名人是谁。觉得他讲的是有道理的,国外人的生存理念和生活方式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,我们看见自己的街道上的流浪汉就断言别人街道上也是流浪汉,好像这等式拉的也忒太远了点。但万先生如此激动的说以后看见写这本书的主编一定要他纠正,恐怕是万先生自己曾经也做过这样的街头艺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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